吉林叫停“一刀切” 有效破解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难题
发布时间:20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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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认通过“一刀切”取得的空余领导干部职数
□探索干部“下”的渠道,全面推行任期制
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虽然暂时缓解了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等问题,但造成了人才资源浪费、挫伤干部积极性、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近年来,破解这个难题成了各地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任务。吉林省动真格,用实招,通过深入全省6个市及所辖36个县(市、区)调查研究,针对其问题的成因及危害,完善制度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及时出台政策叫停“一刀切”。吉林省委组织部于2009年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干部任职年龄上划定界限搞“一刀切”的通知》,从4个方面予以规范:严格禁止自行划定任职年龄界限,违反规定批准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提前退出现工作岗位、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允许通过提高职级待遇、晋升工资等做法促使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提前退出现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畅通干部“出口”,实现干部队伍的良性循环。妥善解决因机构撤并造成的领导干部超职数问题,但不得与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明确规定凡违反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通过在领导干部任职年龄上搞“一刀切”取得的空余领导干部职数,不予承认。
积极探索干部“下”的渠道。吉林省全面推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实现到“期”必下。在市(州)全面推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并积极探索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县(市、区)、由正职延伸到副职。对任职达到最高年限的干部,采取转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离职退养等形式予以安排。探索实行到龄不提名制,实现到“龄”必下。探索把选任制干部到龄不提名规定运用于委任制干部。借鉴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做法,并与其班子成员的不提名年龄界限相一致,达到58岁的领导干部不再作为新一任期领导班子的提名人选。改进和完善考察工作,动态调整“下”。探索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对经考察不称职的,予以组织调整。松原市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提拔任职考察中对市管干部进行不良行为测评,有20名市管干部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全部进行诫勉谈话,其中1名因过免职,1名改任非领导职务;10名干部被确定为不称职,其中9人被免职,1人被撤职。建立“问责制”,促进干部“下”。桦甸市探索实行“问责制”,从工作目标、经济审计、纪律作风、施政行为、群众公论等五个方面明确问责内容,采取通报、诫勉、待岗、辞职、免职等7种问责方式。几年来,全市共有113名乡局级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诫勉谈话92人,待岗12人,降职14人,辞职34人,免职10人。认真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实现“不合格者”必下。探索将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由一般岗位到同级重要岗位的,纳入试用制范围,严格试用期满考核,对组织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探索试行干部离职退养,“鼓励”自愿下。因任期限制不能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或因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办理离职退养手续,并坚持自愿原则,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提前退休。制定和试行干部退出机关过渡期政策,“引导”下和出。在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探索以3年为周期,鼓励干部自愿走出机关创业,期满后不愿回机关的,办理辞职手续,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高压态势,加大问责,吉林省还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严禁“一刀切”问题的发生。把解决“一刀切”问题作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三项重点整治”活动之一,实行严查严管。建立反应快捷的举报受理机制,把防止和纠正“一刀切”问题情况纳入组织工作满意度监测范围,对违规搞“一刀切”的,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做到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把监督的制衡力、查处的威慑力、制度的约束力和教育的说服力结合起来,警示干部,引以为戒。(通讯员吉组)
《中国人事报》2010年12月3日
□探索干部“下”的渠道,全面推行任期制
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虽然暂时缓解了领导干部超职数配备等问题,但造成了人才资源浪费、挫伤干部积极性、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近年来,破解这个难题成了各地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任务。吉林省动真格,用实招,通过深入全省6个市及所辖36个县(市、区)调查研究,针对其问题的成因及危害,完善制度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及时出台政策叫停“一刀切”。吉林省委组织部于2009年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干部任职年龄上划定界限搞“一刀切”的通知》,从4个方面予以规范:严格禁止自行划定任职年龄界限,违反规定批准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提前退出现工作岗位、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允许通过提高职级待遇、晋升工资等做法促使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提前退出现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畅通干部“出口”,实现干部队伍的良性循环。妥善解决因机构撤并造成的领导干部超职数问题,但不得与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明确规定凡违反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通过在领导干部任职年龄上搞“一刀切”取得的空余领导干部职数,不予承认。
积极探索干部“下”的渠道。吉林省全面推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实现到“期”必下。在市(州)全面推行领导职务任期制,并积极探索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县(市、区)、由正职延伸到副职。对任职达到最高年限的干部,采取转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离职退养等形式予以安排。探索实行到龄不提名制,实现到“龄”必下。探索把选任制干部到龄不提名规定运用于委任制干部。借鉴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做法,并与其班子成员的不提名年龄界限相一致,达到58岁的领导干部不再作为新一任期领导班子的提名人选。改进和完善考察工作,动态调整“下”。探索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管理。对经考察不称职的,予以组织调整。松原市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提拔任职考察中对市管干部进行不良行为测评,有20名市管干部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全部进行诫勉谈话,其中1名因过免职,1名改任非领导职务;10名干部被确定为不称职,其中9人被免职,1人被撤职。建立“问责制”,促进干部“下”。桦甸市探索实行“问责制”,从工作目标、经济审计、纪律作风、施政行为、群众公论等五个方面明确问责内容,采取通报、诫勉、待岗、辞职、免职等7种问责方式。几年来,全市共有113名乡局级领导干部被问责,其中,诫勉谈话92人,待岗12人,降职14人,辞职34人,免职10人。认真落实任职试用期制,实现“不合格者”必下。探索将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由一般岗位到同级重要岗位的,纳入试用制范围,严格试用期满考核,对组织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探索试行干部离职退养,“鼓励”自愿下。因任期限制不能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或因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可办理离职退养手续,并坚持自愿原则,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提前退休。制定和试行干部退出机关过渡期政策,“引导”下和出。在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探索以3年为周期,鼓励干部自愿走出机关创业,期满后不愿回机关的,办理辞职手续,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高压态势,加大问责,吉林省还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严禁“一刀切”问题的发生。把解决“一刀切”问题作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三项重点整治”活动之一,实行严查严管。建立反应快捷的举报受理机制,把防止和纠正“一刀切”问题情况纳入组织工作满意度监测范围,对违规搞“一刀切”的,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做到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把监督的制衡力、查处的威慑力、制度的约束力和教育的说服力结合起来,警示干部,引以为戒。(通讯员吉组)
《中国人事报》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