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
发布时间:2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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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临近,为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9月15日,市纪委转发了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宣传“八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形成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的强大声势。八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强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八个严禁”,管好下属,带好队伍,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民风;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整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专班进行监督检查;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对典型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市纪委节日期间“四风”举报电话:
(0728)5223009 12388 158269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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