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严把“三关”促“五个基本”建设
发布时间:20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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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黄梅县委、县政府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在基层党建经费的正常运转上采取了多种途径予以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严把资金使用关。为全力保障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该县按照“财政预算为主、项目整合为辅、确保必要投入”的原则,加大了预算投入,并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整合了相关项目资金,将县里上年结存的村级专项资金、组织部留存党费、扶贫资金、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农村超市和卫生室项目资金、村支部奖励基金、民政优抚补助经费、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共建共驻”经费进行有效整合、合理分配。据了解,该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今年共计划财政预算467万元,整合项目资金达291.2万元。
严把资金拨付关。黄梅县财政局将预算党建经费分成八大块,按照基层开展“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分四大类共十个方面进行拨付。县级党建工作经费、工作专班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党员创业经费和党内帮扶基金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进展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使用;村级党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分配标准按季向县财政部门提交分村资金拨付分配表,县财政部门通过集中支付直达到村和社区;村支部牌匾制作和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县政府采购办,通过政府采购集中制作和购置;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经费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验收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政府采购办,通过政府采购集中安排。
严把资金监管关。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为切实搞好“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工作,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采购制度,确保基层党建经费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按进度拨付资金。财政局按照《黄梅县财政性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资金审批程序,按进度拨付资金,确保基层党建经费安全使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黄梅县委组织部 余金福 杨金灵)
严把资金使用关。为全力保障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该县按照“财政预算为主、项目整合为辅、确保必要投入”的原则,加大了预算投入,并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整合了相关项目资金,将县里上年结存的村级专项资金、组织部留存党费、扶贫资金、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农村超市和卫生室项目资金、村支部奖励基金、民政优抚补助经费、社区工作经费和社区“共建共驻”经费进行有效整合、合理分配。据了解,该县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今年共计划财政预算467万元,整合项目资金达291.2万元。
严把资金拨付关。黄梅县财政局将预算党建经费分成八大块,按照基层开展“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分四大类共十个方面进行拨付。县级党建工作经费、工作专班经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党员创业经费和党内帮扶基金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进展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使用;村级党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分配标准按季向县财政部门提交分村资金拨付分配表,县财政部门通过集中支付直达到村和社区;村支部牌匾制作和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县政府采购办,通过政府采购集中制作和购置;村级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经费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验收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政府采购办,通过政府采购集中安排。
严把资金监管关。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为切实搞好“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工作,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采购制度,确保基层党建经费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按进度拨付资金。财政局按照《黄梅县财政性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资金审批程序,按进度拨付资金,确保基层党建经费安全使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黄梅县委组织部 余金福 杨金灵)